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场馆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肇学院办[2017]29号)文件和学校暑假期间校园安保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各场馆管理责任,确保场馆设备、设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场馆至今仍未交接,按照学校领导意见,未交接的场馆仍按照原来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请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各类场馆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假期不需要使用的设备设施、场地要关闭水电、关好门窗并贴好封条。
三、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创文攻坚工作以及中国童声合唱节、广东省青少年体育比赛等活动,按要求和相关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暑假期间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场馆、场地的巡查。各单位要将暑假期间场馆开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全校公布并张贴在显眼位置,以方便师生联系使用。
五、凡是利用学校场馆开办讲座、培训或举行集体活动的,必须严格按照《肇庆学院场馆管理规定》(肇学院[2017]23号)、《肇庆学院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肇学院[2016]30号)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请各相关单位将暑假期间场馆值班安排和场馆对外开放安排,于7月17日下午5时前书面报学校场馆管理服务中心(电话:2573016,办公地点:艺术大楼212室)。
注:按照《肇庆学院场馆管理规定》(肇学院[2017]23号),目前列入学校场馆管理的有:肇庆艺术中心(剧场)、陈熹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学术报告厅,多功能体育馆、第一田径运动场、第二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馆)、网球场、排球场、溜冰场、游泳池等及其附属设施、房屋,星湖校区礼堂、田径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
场馆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2日